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通知》(粤教基函〔2025〕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初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广东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清城区初中阶段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学科组成员于8月18日—19日对《2025年广东省初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进行了评议和投票表决,现将推荐版本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9日—26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公章并署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有事实证明的材料,否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清城区教师发展中心,0763-3318355。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9日